近日,四川省第二批省级地名保护名录正式对外发布,飞鸣禅院已纳入“古建筑”类保护名录。
(飞鸣禅院)
飞鸣禅院:位于桑枣镇的罗浮山中部,背依峭拔秀丽的罗浮十二峰。殿宇规模宏大,布局严谨,为安州的古刹之一。初为唐武宗时所建,宋宣和年间改为“祥符观”,明永乐二年(1404年)更名为“玉虚观”,正德年间殿宇被焚毁,嘉靖、万历、崇祯年间又先后重建东岳宫、纯阳阁、铁瓦森罗殿等处。清顺治十六年(1659年)在原基础上进行了修复和扩建,并恢复原寺名“飞鸣禅院”。现存的东岳殿、大佛殿、祖师殿、十王殿及耳房,均为清代建筑。大佛殿两侧回廊的墙壁上,至今还残留有清道光七年邑人书写的李调元等人的诗词,字迹清晰可辨。1984年飞鸣禅院公布为县级文保单位,1991年列入省级文保单位。
安州区委党史研究室 供稿